集团公司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浏览量:3546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08-02 【字号:

近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鄂生主持会议,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崔久衡作了专题学习发言,集团公司党委成员参加了会议。

在专题发言中,崔久衡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较高,仅次于党章,它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纲领,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遵循,也是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强大思想武器。

崔久衡指出,要认真学习《准则》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12个方面的内容和规定,进一步促进集团公司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迈向新台阶。他重点谈了学习请示报告制度的体会。他认为坚持党的请示报告制度之所以十分重要。一是因为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重要规矩与纪律。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请示报告制度,在不同时期对请示报告制度都作出了明确的指示和规定。实践中,我们党内、军内、政府内形成了严格实行请示、报告制度的光荣传统,成为我们党和军队从无走向有,从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胜利,从成功走向成功的组织纪律保证。二是因为有事不报告,往往是出事的前兆。90多年党的建设经验告诉我们,请示报告制度既是我们党内组织生活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保证,也是检验领导干部合不合格的试金石。领导干部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表面上看是小事,但实际上是组织纪律性差的典型表现,背后往往隐藏着严重问题,甚至成为党员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的一个隐性指标。三是因为请示报告往往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十八大以来,在各类领导干部的查处通报中,“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之类的表述屡见不鲜,从侧面反映了当前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存在部分领导思想上不够重视、贯彻执行不到位,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

崔久衡认为要执行好请示报告制度,必须在继承和发扬我们党贯彻请示报告制度的宝贵经验和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原原本本地学习好、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准则》关于请示报告制度的规定。只有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才能在思想、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才能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上,中心组成员结合前期的学习,围绕学习会的主题展开了热烈的研讨。学习会最后,陈鄂生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是集团公司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始终要认真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自觉做到带头学习领会、带头贯彻落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引导广大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具体来说,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精神,突出落实“两个责任”;三是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高加强党内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要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国企党建会为强劲动力精神,坚定不移地做强做优做大中轻集团。

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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