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浏览量:2663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04-11 【字号: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专题培训班的通知”(见附件1),该培训由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分期分批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深化国企改革总体情况与2017年改革重点任务,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司制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出资人监管,“十项改革试点”经验交流等。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二级企业负责改革的同志,地方国资委及其监管企业负责改革的同志,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三、培训安排与要求

培训分两期,计划总规模600人。

第一期培训时间:2017年5月21-26日,其中5月21日全天报到。第二期培训时间:2017年6月18-23日,其中6月18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昌平中国石化会议中心(地址见附件3)。

要求每个单位派负责同志1至2人参加,培训费和食宿费全部由财政专项经费负担。

四、培训师资

主要师资来自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办、规划局、改革局、考核分配局、企干一局、企干二局、党建局、资本局等司局主要负责同志,监事会主席,有关省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试点中央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等。

五、注意事项

1.请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由集团或省市国资委汇总并加盖公章,于5月15日前传真并发送电子邮件至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报名表可在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网(www.tcsasac.com)首页培训通知中下载。

2.名单经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汇总审定后以传真或邮件形式下发确认函,参训人员凭确认函报到,一般不再更改。请参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报名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请提前以电话方式告知。

联 系 人:付 颢、王少鸾

联系电话:010-64471615、64471687

传  真:010-6447163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报名表

   3.路线图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17年3月30日

相关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